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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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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考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首都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含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各项申请条件。

  2. 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信。

  3.申请者英语水平要求:

  (1)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TOEFL≥90分(IBT);

  ②新GRE≥305分;

  ③WSK(PETS 5)考试合格;

  ④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分;

  ⑤国家英语专业四级(TEM-4)考试合格;

  ⑥IELTS(A类)≥6.0;

  ⑦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⑧在我校报名的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且考试通过(此考试当年有效,且只可申请参加我校当年补充批次的招生考核)。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7年内有效(2016年1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其余英语成绩5年内有效(2018年1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

  4.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5.申请者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6.申请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入学时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规培专业原则上与报考博士专业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二、提交报名资格审核电子版材料

  请考生将以下报名资格审核材料的原件按序号顺序扫描在一个PDF文件内(文件要求小于20MB),文件命名为“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导师+2024年申请考核报名材料”,发送至北京同仁医院研究生教育邮箱tryjsjy@163.com,(考生接收到此邮箱的自动回复邮件视为发送成功)。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13:00。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原件(网报后 A4 纸双面打印并签名);

  2.《思想政治情况表》原件(模板下载地址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3.《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版原件(详见附件1);

  4.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5. 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供在读证明原件(须由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盖章,能够体现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模板下载地址详见学校招生简章);境外高校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6. 英语成绩证明原件;

  7. 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各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8.《医师资格证书》原件(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博士者提供);

  9.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博士者提供);(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以上第5项在读证明原件即可);

  10.《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证明》原件(报考定向就业者提供,仅限首医系统内的在职职工报考,模板下载地址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11.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12. 考生个人简历,内容为一页A4纸,格式不限;

  13. 应届生提供硕士期间获奖证明及科研成果(公开刊物发表文章、SCI 文章、参加学术会议论文、取得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获奖等支撑材料);往届生提供硕士期间以及毕业后获奖证明及科研成果(公开刊物发表文章、SCI 文章、参加学术会议论文;取得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获奖等支撑材料)。

  ★对于未按时、未按要求提交完整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机会。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考核资格、拟录取资格、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提交报名资格审核纸质版材料

  请考生将以下纸质版材料按序号顺序整理后于面试现场提交给考核组工作人员: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签字版原件;

  2.《思想政治情况表》(盖章)原件;

  3. 两名专家书面推荐信原件(推荐人手签名,并亲自将其密封且在封口骑缝处签名,注意:报考导师不能作为推荐人,模板下载地址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4.《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版原件;

  5. 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 应届硕士生的在读证明原件、往届硕士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高校获得硕士学位者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7. 英语成绩证明复印件;

  8. 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各一份;

  9.《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10.《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11. 报考定向就业者的《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证明》原件;

  12.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四、资格审查

  学院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者可进入理论考核(即笔试)环节,对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一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5)和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入围面试考核者名单,并在北京同仁医院网站公布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公示网址:www.trhos.com-首页-科研教学-教学。

  五、综合考核办法

  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通过笔试、面试的形式,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同时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心理素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一)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1.笔试考核(满分100分,合格60分)

  时间:2023年11月**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形式:线上(网络远程)笔试考核,闭卷,时间120分钟。

  内容:①专业基本知识:根据报考学科确定考试范围(具体考核范围以考核专业组要求为准),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②专业外语: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③专业应用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文献应用能力和科研思维能力,采取撰写文献综述、按指定要求撰写科研设计等方式。

  2.面试考核(满分100分,合格60分)

  时间:2023年11月**日至**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形式:线下(现场)面试考核。

  内容: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英语水平,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参加各环节考核须准备好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原件,考核环境内不得出现任何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和电子设备,遵守考场规则。

  (二)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200分,合格120分)

  综合考核总成绩 (拟录取成绩)=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各单项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总成绩均合格者方具有拟录取资格。

  六、调剂

  第一轮复试完成后,若有空缺名额,则由学校统一安排调剂工作。

  七、学院拟录取

  1.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拟录取工作。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北京同仁医院网站公示入围面试考生名单、拟录取结果等情况,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3.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和考核相关表格及材料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八、监督保障机制

  1.本学院招生工作办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提交研究生院审批。

  2.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监察小组,对“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上报学校,永久取消其报考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学院会及时处理并将复议结果告知申诉人;如对院级处理结果不服,在院级处理结果下达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院进行申诉。

  九、咨询方式

  电话:010- 58267168 (工作日8:00—12:00,13:00—17:00)

  邮箱:tryjsjy@163.com

  十、监督电话

  学院:010-58267171 学校:010-83911740

  附件1:2024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附件2:网络远程考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3: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核要求.pdf

  首都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