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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肺炎


放射性肺炎

1.轻者无症状,多数于放射治疗后2-3月出现症状。个别于停止放射治疗后半年始出现症状。常见的症状:刺激性乾咳;气促,活动后加剧;胸痛;伴或不伴有发热,以低热为多;引起放射性食管炎时可有吞咽困难;重症者可出现严重呼吸困难、紫绀。 2.胸部放射局部可见皮肤萎缩变硬。 3.检查肺部多数无阳性体征。当出现广泛肺纤维化时,肺泡呼吸音普遍减弱,可闻及捻发音(Velcro罗音)。如继发细菌感染,可闻及干、湿性罗音。偶有胸膜摩擦音。伴发肺心病时,可有右心衰竭体征。
1.放射治疗史。 2.干性呛咳、进行性气急及肺部的Velcro罗音具有特征性。 3.胸部X线检查可见肺部炎症或纤维化表现。多于停止放射治疗一个月后出现。急性期表现为在照射肺野出现片状或溶合成大片、致密的模糊阴影,其间隐约可见网状阴影,与支气管肺炎或肺水肿极为相似。慢性期表现为肺纤维化,呈网状,条索状或团块状收缩阴影,主要分布于肺门或纵隔两侧及其他放射肺野。由于肺纤维收缩,气管、心脏向患侧移位,同侧横膈抬高,正常肺组织产生代偿性肺气肿。发生肺动脉高压时,表现为肺动脉段突出或右心肥大。常有胸腔积液征。
1.肾上腺皮质激素控制炎症。 2.抗凝疗法对防止小血管栓塞有效。 3.高浓度氧疗以改善低氧血症。 4.适当应用抗生素以预防继发感染。
1.一般放射性肺炎患者可选用口服强的松或地塞米松。 2.重症者静滴地塞米松。 3.合并肺部感染时,加用抗生素。
一般病人须作基本框限检查。对于长期病重病人反复行放疗病人引起的肺炎或需与肺部疾病鉴别时可选用“B”、“C”检查。
1.治愈:症状、体征完全消失,X线恢复正常。 2.好转:症状、体征基本消失,X线病变基本吸收,遗留少许纤维条索影。 3.未愈:症状、体征无好转,肺部阴影无吸收,或出现广泛肺纤维化表现。
本病防治的关键在于“防”。“防”的关键在于以下三点:(1)严格掌握放射剂量:一般在5周内放射量为2500rad的常规剂量较为安全。(2)控制放射野,放射野越大,发生率越高。(3)选择适当的照射速度,以每周剂量800-1000rad为宜。一旦发现本病,应尽早开始治疗,阻断病程的进展。如已发生广泛肺纤维化,则预后不良。